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特殊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合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没有申请鉴定,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对特殊问题进行鉴定的,应当委托有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鉴定所需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估价人员应当提出书面估价意见,并在估价证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或者要求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以上内容是相关答案。在司法鉴定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的司法鉴定结果不能正常接受,我们的鉴定结果是否可以被法院认可。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具体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大健康法律咨询中心相关医疗纠纷律师律师。